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有关说明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-03-15 23:21 点击数:0

根据陕医保发〔2020〕48号文件通知(全文见附件),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:

大学生医保筹资标准:

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(含持居住证在我省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)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830元,其中: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50元(中央440元,省、市(区)110元,省、市(区)财政补助配套分担比例为5:5 ),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80元。

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:

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,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参保人只能选择参加政府开展的一种类型基本医保,禁止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。

1、2020年新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,以学校(校区)为单位,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,自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。

2、2020 年度全省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,在陕西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到2020年12月31日。毕业后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迁出陕西省迁入外省的,按相关规定办理。

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资料

1.住院发票

2.病案首页(包含长、短期医嘱    骨折须提供全套住院资料)

3.费用汇总清单

4.情况说明(异地就医、未在医院报销、骨折)

5.身份证复印件

以上所需资料料均需加盖医院红章

 

 

附件:

陕医保发〔2020〕48号关于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(2)(1)(1).pdf